近日,市交委公示了其组织制定的深圳市地方标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采用分体式快充设备一机多充
深圳的路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不选择待机状态下行人或车辆可能触碰部分带有高压电(380V)的交流充电桩及一体式非车载充电机,而只选择分体式快充设备。
快充设备避免长时间占用路测泊位
目前充电设施大体上可分为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包含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按其充电功率交流充电桩又可进一步分为交流快充(单桩功率≥30kW)、交流慢充(单桩功率≤7kW),非车载充电机为快充设备。
由于交流慢充设备功率较小,难以迅速为车辆补充电能,通常只在住宅小区建设和使用。
因此,为满足道路侧充电设施服务车型及其停车快速补充电能的需求,深圳交委制定的标准中,在充电设备选型时只选取快充设备。
为了填补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对于道路侧建设要求的空白,规范道路侧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地方标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
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及先进性,现就《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15日期间反馈至我委,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阮昌干(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26801341,电子邮箱:ruancg@s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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